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海曙区的委托,对海曙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门禁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1-NBHSC-163
二、项目名称:海曙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门禁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投标时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原件;
(二) 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出具制造商和总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
(三) 具有安防资质二级及以上;
(四) 投标产品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非本地供应商应在宁波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投标人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审判办公大楼门禁系统设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文件下载:投标报名表.doc 招标文件.doc
本项目只接受提交投标报名表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整(4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咨询电话:0574-87254352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09:00 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受理窗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评标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开标室(2) 评标室(1)
十一、投标人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在投标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网址:http://www.nbzfcg.cn/ 咨询电话:0574-87286072
十二、本项目及采购单位联系情况:
采购人联系人:海曙区人民法院 邬老师
电话:0574-87510708
政府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联系人:薛振刚
电话:0574-87258901 传真:0574-8725895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邮编:315010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