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标人)受海安县人民医院(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人民医院监控二期扩容建设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AZC-(2011)公字第0099号
二、招标内容
1、系统概述:海安县人民医院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对新建十二层肿瘤大楼、老十二层住院大楼以及部分公共场所监控进行扩容。
2、项目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书
3、设备交付: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
4、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其余10%作为质保金,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支付5%,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5%。
5、交付地点:海安县人民医院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贰级以上施工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企业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设备清单中带*号的)的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承诺书,在投标时提供为佳,或中标后签订合同签也可。
(6)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0 元。
四、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11年12月23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 12月30日上午8:30起-9:00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0513-88897064 (传真)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八、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史小亮 电话: 88869958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