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11-183AG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数字法庭建设设备及配套安装服务一项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数字庭审主机、存储阵列、高清摄像机)的经销或代理资格,或由生产厂家(或其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七、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国家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7、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胡卫权 联系人:
电 话:0763-3378455、3367466 电 话:0763-3866935
传 真:0763-3378200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九层
邮 编:511518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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