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复印机、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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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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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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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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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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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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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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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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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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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采中 (公)[2011] 第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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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后15日内 (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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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川 市 中 级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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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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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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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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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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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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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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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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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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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分标段进行投标。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一标段要求:(1) 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含300万),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 投标人应具有数字审委会项目建设经验,提供相关合同的原件;(3) 投标人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第二、三标段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1月4日下午5时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 (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6093070
五、投标答疑时间: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6093070 6081245 6017107
联 系 人: 杨立双 张佳艺 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6888836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6093010 石光兴
九、本次采购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或银川市政府门户网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