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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及网络监控等

2011-12-13 来源:山东枣庄市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亭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及网络监控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ZGPTPST2011-59(ZJZ11-731207)

四、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山亭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及网络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A包:电子卷宗(服务器、存储器、标准机柜、高速扫描仪等);B包:网络监控及其它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2、投B包的安防企业需二级以上资质,外地安防企业(枣庄地区以外)需在公开报价前到枣庄市公安局科技处验证、备案;

3、投标人所报投的所有产品主要设备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文件;

5、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00时,采购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份。售出不退。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36号10号楼3层;

枣庄市华山路榴园小区3号楼西单位3楼东户。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地安防企业(枣庄地区以外)还要提供枣庄市公安局科技处的验证、备案证明。(复印件留存)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11年1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亭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会议室(东门)

八、联系方式:徐经理 0531-88800616  手机 18653163900

其他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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