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流媒体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Q11405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流媒体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市公安局已经将GIS综合调用平台和图像专网流媒体系统设备下发给各分县局,各分县局以及派出所已能通过该平台在GIS地图界面上统一调看相关DVR历史资料、案件资料、实时流媒体图像。随着杨浦公安安防系统建设规模的日益庞大复杂,前端监控点数量越来越多,数字流媒体调阅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市局已建流媒体规模和存储系统规模已无法满足实际调看调用需求,故本项目拟主要建设2部分内容(1)、在市局图像专网流媒体系统基础上对派出所流媒体进行相应扩容。(2)、在杨浦公安分局建设一套独立的集中磁盘阵列存储系统,便于今后能更好地综合运用各类数据。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贰级资质证书;
4、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 具有类似(公安图像监控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证明);
6、 具有主要设备(BVX相关设备和板卡、编码器、磁盘阵列)原厂授权;
7、 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集成能力;
8、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常驻技术人员和抢修能力;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1、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信用评估(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www.procure.gov. cn“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1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二、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常驻技术人员的名单;
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贰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提供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兹定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
2011年12月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址:上海市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312会议室(近黄兴路)。
委托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招标代理: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905室
联系人:徐微芬、顾晓祯
电 话:(021)55231987-8009
传 真:(021)55232075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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