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广播电视台影像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889号) 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序号 |
货物内容 |
具体技术要求 |
数量 |
完工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1 |
影像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合同签订后6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日起计) |
东莞广播电视台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3、 合格投标人指 :
1) 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LED屏幕的经营范围)的设备制造商;
2)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于2011年 12 月 14 日至2012年 01 月 0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49,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 投标文件于2012年 01 月 05 日下午14:00~下午14: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代表出席时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对身份)
8、 兹定于2012年 01 月 05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9、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一 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10、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联系人: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769) 22317363-8125
传 真: (0769) 22317373
招标人:东莞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