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民政局计算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856)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技术第一包技术需求更正为:
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笔记本电脑 |
270 |
商用机;处理器类型:英特尔酷睿i7;内存容量: |
二、本项目打分因素调整,详见附件1。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民政局计算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856)”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