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塔灯光灯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20)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塔灯光灯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2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塔灯光灯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83,859.2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灯具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一批 |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45天内 |
1年 |
电线等辅助材料 |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点。
2、灯具制造厂家注册资金需≥1000万(RMB)、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需≥300万(RMB)。
3、代理经销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除外);制造厂家:提供制造厂家资格证明。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ZH011A120,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1年12月2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阳光支行
帐号:200304081910001416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2年1月5日上午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1月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采购单位传真:0754-83938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