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ED屏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ED屏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1)竞字第009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具有其有效代理的经销商;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08年以来签订合同并实施的类似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的成功案例1例,提供相应合同、设备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5)合格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CCC认证。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5日--- 2011年12月21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符合要求的成功案例(合同、设备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4)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复印件;
(5)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ED屏(1套)采购,所购设备需安装到位。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另“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先生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000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300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新广电大厦裙楼,地处电力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三楼三号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1年12月26日
九、谈判时间:2011-12-26
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丁翔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十一、项目联系人:蔡培
联系电话: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