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海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新G204、G328信号灯设置高清电子警察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 HAZC-(2011)竞字第0391号
二、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1、新G204、G328共14个信号灯设置高清电子警察(含实地勘察、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应用培训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维修等);
2、中心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维护;
3、谢河村8组204国道信号灯供电线路架设(中标后委托电力部门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取总额计量,经费包干,中间不作费用调整(报价含采购、施工、调试及维护的所有费用)。
2、工程完工后支付50%的工程款,2012年年底支付30%的工程款,余款待审计后支付。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时副本备查);
(2)承接过类似(高清电子警察项目或带高清电子警察的信号灯项目)工程项目(谈判时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谈判时证书原件备查)。
(4)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
四、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1年12月27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传真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8:30起-9:0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 0513-88897064(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乔亚东 0513-88906552
信息发布网站: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