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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信访局视频监控系统及全彩LED显示设备

2011-12-21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采购招标

 

我部根据进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1]093号计划函要求,现就进贤县信访局视频监控系统及全彩LED显示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JXZFCG2011-D093

本招标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及全彩LED显示设备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

3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 (提供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LED彩色电子显示屏LCD超窄边无缝拼接屏幕的主要项目

113楼安装16个监控摄像机。其中全天候彩色高清智能高速球摄像机3套,固定高清彩色摄像机13

2、安装LED电子彩色显示屏

一楼大厅安装一块LED电子彩色信息图像显示屏尺寸3.84m×1.6m =6.144?O。

3、安装LCD高清超薄液晶拼接大屏

三楼安装LCD高清超薄液晶无缝拼接显示大屏,46LCD

高清液晶屏18套。

(二)安装的设备产地:所有设备要求国内生产

(三)视频监控及LCDLED显示屏参数(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货款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人民币44000元。

开户行: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分社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3797500000001779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银行进账方式缴纳,务必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即20111227日)1500前到账并在备注栏注明政府采购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C: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D: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11228日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111228日上午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

. 请各投标人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表(自制)随同所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具有经营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 (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编号,(4)投标人名称,(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喻女士   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669010

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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