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无线同频同播指挥网络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无线同频同播指挥网络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1-180
3、项目总预算:40万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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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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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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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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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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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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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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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同频同播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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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兆无线链路同频同播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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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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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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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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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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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播网系统监控调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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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同频同播系统监控调度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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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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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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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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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固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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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台、电源、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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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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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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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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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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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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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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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地点:海口市公安局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2无线同频同播基站及同播网系统监控调度台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 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 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龙路43号
邮政编码:570125
联系人:郑明明
联系电话:(0898)316521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
E-mail:aimy800123@126.com
电 话:(0898)68723992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