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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教室录播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1-12-22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原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教室录播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LWZFCG11-10257;

  项目名称: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教室录播系统项目;

  项目内容:将五爱高中原有多媒体教室建设成高清教学录播互动平台专用室,能够依托校园网、Internet网、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建立实时、高画质、全自动和手动相兼容的精品课程教学录像制作系统、以满足高校精品课程录制和校际之间的远程网络教学观摩及协商会议等功能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5、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仅在已登记入库的中小企业范围内采购;

  9、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9:30-11: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原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

  3、报名须带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所有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与获取方式: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以带移动存储介质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四、答疑时间: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11年12月29日11:00之前以书面传真形式 (加盖公章)向原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联系电话:63235971,传真:63529744,联系人:郭磊。

  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的方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16:00前。

  五﹑谈判响应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1:00整(截止时间当日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投交地点:原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郭磊

  原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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