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清视频会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890)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本项目需求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8页,高清MCU,原内容“配置会控、网管软件,具备并提供国家版权局办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更改为:
“配置会控、网管软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8页,高清视频终端,原内容“支持5路音频输入和5路音频输出。”更改为:
“支持3路音频输入和3路音频输出。”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9页,高清视频终端,原内容“终端内置VOD点播功能,可通过终端遥控器在视频终端上直接对会议的录像进行点播”,此项取消。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清视频会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A-0890)”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