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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心城区防洪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1-12-2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中心城区防洪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防洪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2011]221号
公告日期:
2011年12月23日16时49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成都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市管河道所涉及的27个视频监控点改造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30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谈判日期:
 2011年12月30日10时0分
 谈判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河道管理处
地址:东较场街198号
联系人:蔡军
电话:028- 86958041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 任然
联系电话及传真: 028-86271454、028-86770551
 其它内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对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防洪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221号
三、 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1)3273号
四、 采购内容:成都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市管河道所涉及的27个视频监控点改造,供应商应对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并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谈判文件第3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工信部(或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 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六、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文件
(一)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3日起至2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 供应商资格初审地点:东较场街198号,联系人: 蔡军,联系电话: 028- 86958041。
3. 供应商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一部(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17室)。
4.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procurement.gov.cn),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 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
5.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二) 资格审查
1、 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经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且初审合格后,供应商应随后向采购中心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2、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 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需提供)。
4) 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公章的书面承诺)。
说明: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带齐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文件如果需要年检的,复印件的年检章和字迹要清楚。
七、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3室)。
九、 谈判时间: 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00。
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河道管理处
地址:东较场街198号
联系人:蔡军
电话:028- 86958041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 任然
联系电话及传真: 028-86271454、028-86770551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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