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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中心小学的多媒体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1-12-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多媒体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福顺恒[2011]政招字第A-P073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一览表。
  3.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潜在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7个工作日向秀屿区采购办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可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10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招标答疑时间、地点:2012年1月4日上午9:00,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102号三楼(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102号三楼(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5.地点安排:
  1)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102号三楼(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本次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叁佰叁拾元整(¥33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佰陆拾元整(¥160.00元),合同包三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帐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7.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4415 0104 0001 889。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帐号--1180 6010 0100 0137 47。
  8.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cncg.cn)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小彭、小张  
  电话/传真:0594-221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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