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1年12月26日公告的广东南方电视台广播级手持式小型高清摄录一体机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修改澄清事项:
1. 原内容:第四部分用户需求(第29页)
“3、具体采购内容”
变更为:“3、具体采购内容”
二、 澄清日期: 2011年12月29日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3068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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