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丰城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就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及监控中心项目,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CZFCG2012-002
二、招标项目内容: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见标书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 230万元整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队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③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投标,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投品牌原厂授权书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原件编入正本)。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从未在环保行业系统内被通报批评过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①投标单位授权书;
②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④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
六、定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 2月2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帐):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方可参加投标。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21日上午9:30—下午4:30(北京时间),标书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购买标书地点: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递交投标书时间:2012年2月2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2月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投标室(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十三、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人:丁建新 吕雯 电话及传真:0795-6601746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