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台商投资区大队筹备组委托,对摄影摄像器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Z2011046Ⅱ
二、招标项目:摄影摄像器材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a |
现场执法记录仪 |
感光器件:1/2
焦距:f=
分辨率:800万像素 拍照 3200*2400
录像 1280*720/848*480/640*480 三级可选
充电:USB 适配器
存储容量:标配
外形(mm):小于110 X 70 X 55
重量:小于
辅助光源:红外补光方式
录音功能:支持单独录音功能
拾音器:单声道 双拾音器 |
40 |
套 |
b |
普通数码相机 |
1/2.3"CMOS(高感光度);800万以上有效像素数;带光学、数码变焦,光学变焦不小于8倍,数码变焦不小于3倍;显示屏尺寸不小于2.5寸, 带光学防抖功能;支持笑脸识别;支持HDMI、带AVI、USB2.0接口 |
25 |
台 |
c |
普通数码相机 |
1200万有效像素以上, |
5 |
台 |
d |
普通数码摄相机 |
内置投影仪/400万以上CMOS传感器/“ |
4 |
台 |
e |
专业摄像机 |
1/4.1英寸305万像素逐行3MOS传感器;12倍光学变焦镜头,带有光学图像稳定器(OIS)和手动聚焦环。 全高清(AVCHD)和标清(DV)拍摄;采用可靠高效的SD存储卡实现无胶片式拍摄;肩扛式设计,确保拍摄稳定;多种接口,包括XLR音频输入、HDMI输出、USB2.0*1和DV接口*2(IEEE1394标准) |
1 |
台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211,1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
六、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免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 贰仟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www.ccgp.gov.cn/或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6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16日 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台商投资区大队筹备组
联系人:陈小龙,联系电话:0595-27398005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后海村
邮编:362100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柯碧莹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
财务部电话:0595-22132294
传真:0595-22132291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0000000251198012
邮箱:fjqzcg@163.com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zfcg.fjqz.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