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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视频会商系统邀请招标公

2012-01-09 来源:浙江-开化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受开化县水利局委托,将对开化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视频会商系统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拟对邀请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KHZFCG-2012-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预算为141.975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供应商;
    3、具有本地网络运营能力;
    4、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允许联合体投标(必须有联合协议);
    6、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
    四、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
    申请提交时间: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五、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地点: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三楼)
    六、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月19日 
    七、资格审查地点: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五楼)
    八、其他事项:
    1、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另附);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另附);
    ③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另附);
    ④系统集成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复印件及原件(另附);
    ⑤具有本地网络运营能力的相关证件;
    ⑥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有联合协议,和双方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⑦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复印件料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原件经查核后退还(浙江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的供应商免于提供已注册登记资格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报名时未能提供的,需书面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化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0-6010211
    传真:0570-6016538
 
    附件下载:开化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视频会商系统邀请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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