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对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及OA内网网络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1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及OA内网网络系统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427,791.6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智能化系统及OA内网网络系统。(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为所投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出口安全网关、投影机、OA内网应用服务器、存储设备和光盘库主机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项目中的计算机、电视机及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1〕109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中的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为所投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出口安全网关、投影机、OA内网应用服务器、存储设备和光盘库主机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0)项目中的计算机、电视机及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1〕109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中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3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月3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月9日起至2012年1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月27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2年1月9日起至2012年1月1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8437258
传真:0754-88272307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楼四楼421
邮编:515036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9日
附件: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及OA内网网络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