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采购函[2011] 618 号《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南昌市第十九中学新校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南昌市第十九中学新校艺术楼剧场舞台灯光、音响及舞台机械系统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0658-1200NCTC0002
3、招标内容:
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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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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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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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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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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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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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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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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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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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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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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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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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2009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已经竣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灯光音响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培训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08年至今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的违规通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1月11日至2011年1月18日止,每天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中段(怡园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恕不退还。
6、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9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已经竣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灯光音响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开始及时间:2012年2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2月2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7号开标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电 话:15879059250、0791-83839842
传 真:0791-83839452
电子邮件:sztc_nc0791@163.com
联 系 人:屈路 李博文
帐 户:14-31060104000008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怡园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