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装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人身事故和质量投诉事件;
6、企业有制作安装过类似的市政项目业绩;
7、必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8、符合谈判文件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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