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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123工程管理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012-01-17 来源:江西赣州市政府采购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123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GZDS2012-GZ-J002

(二)谈判形式:竞争性谈判

(三)谈判货物名称、数量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目一

视频监控系统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及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了确保此次谈判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涉及秘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并加盖公章;

1.4、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须为同一品牌,为确保产品真伪及保证产品售后服务情况,产品制造厂商须在江西省设立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2年1月9日2012年1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2012年1月15日以现金进帐的方式向谈判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货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无故障运行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项目答疑: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谈判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2012年1月11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或传真至谈判机构,否则视同接受谈判文件条款。谈判机构将2012年1月11日下午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谈判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书面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9-47号 黄金时代9-1-5

联系电话:0797-8361891

      真:0797-8361891

联 系 人:谢甲江

电子邮箱:dszbdl@163.com

      址:www.jxzfcg.gov.cnwww.gzzfcg.gov.cn

      名: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赣州市东阳支行

    号:1510 2258 1900 0068 363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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