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第一包: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以上(含500万),第二包: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以上(含200万);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第一包:(授权产品包括:提供美国科瑞(Cree)LED组件授权文件、台湾晶圆(LUXLITE)LED芯片授权文件、台湾晶圆LED组件封装厂家授权文件),第二包:(授权产品包括:三层 交换机(附入网许可证,入网许可证与生产厂商一致)、黑白激光 打印机、条码打印机、扫描枪、PACS竖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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