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DLP大屏幕显示系统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RGY-ZC-2012-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含)万元。
2) 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 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人确保在使用所投产品过程中不会产生法律纠纷,如发生法律纠纷,产生的责任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9) 投标人如果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10)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使用的是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投影机,机芯为台达机芯,投标人所投配件品牌为台达的需提供GQY或台达厂商授权;若所投零配件非GQY或台达品牌,请注明并承诺所投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及提供授权并要求与现有设备完全兼容。
11)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使用的图形处理器为Jupiter Fusion980,投标人必须具有Jupiter处理器厂商授权。
12) 需提供灯泡及LED显示设备厂商授权。
13) 需提供DLP大屏幕显示系统、Jupiter处理器及LED显示屏的厂商软件授权或兼容性说明。
14)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同类项目成功业绩(包括项目名称、概述、金额、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15) 投标人在京应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做到7×24小时系统维护响应能力。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01月21日至2012年02月0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02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 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 款 人: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账 号:0108 0141 7002 476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安定门支行
五、 联系单位: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六、 联 系 人: 刘亚欣、苗 鑫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电 话: 010-57150105 57150106
传 真: 010-63701793
邮政编码: 100070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