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临海市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临采招2011-(GK)15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子警察(城区12个路口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处罚系统)、中心机房设备系统。(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参与投标的电子警察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投标的电子警察系统应通过公安部产品系统最新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资质;
(4)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及以上资质;
(5)近三年以来(
(6)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未入库供应商提供终审通过页面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B楼一楼政府采购窗口(临海市凯歌路6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B楼一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办事大厅B楼一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5000.0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临海市工商银行
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向临海市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任何项目)投标保证金(无须注明项目等信息)。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书(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事项:
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测试。测试效果将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评分因素列入评分项目予以综合打分。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临海市临海大道与双林路交叉路口的指定方向。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临海网站、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6-852880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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