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平安城市监控扩建及联网项目公示 经清丰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清丰县平安城市监控扩建及联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有异议的,请于2012年2月5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综合办公楼11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真电话0393-7219107 联系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四、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需求:项目明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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