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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2-02-0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招标[2012]001

二、项目内容:其中治安监控系统安装覆盖8个乡镇(区),乡镇监控中心7个,监控探头130个,智能卡口2个、电子警察1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信息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备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由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26-2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韩女士  13938722511   0373-5595956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227日上午0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八、招标(采购)人:新乡县政法委

九、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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