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CJL-2012-0103
二、招标内容:技防改造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除外);
(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车载设备及软件平台)厂商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原件;
(3) 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注:现场勘查:2012年2月27日13时整(本项目只组织一次现场勘察,投标人必须报名后参加勘察和答疑,否则恕不接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2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24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市政府正门东侧约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3月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3月1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3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哲华 电 话: 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613231 电子邮箱:dl_changche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