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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012-02-1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新都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采购项目名称:
新都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XDZC2012-008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2月13日9时19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都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新都区公安分局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相关专业要求: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壹级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类似工程:指交通智能工程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7、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2月20日17时3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燕青
联系电话:028-83964866 13908229998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28-83996586/83998361
 其它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都区公安分局的委托,拟对新都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商务、技术要求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2月20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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