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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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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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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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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相关专业要求: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壹级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类似工程:指交通智能工程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7、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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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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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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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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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燕青 联系电话:028-83964866 13908229998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28-83996586/83998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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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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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都区公安分局的委托,拟对新都区公安分局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商务、技术要求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2月20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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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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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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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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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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