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标人)受 海安县城管局(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DLP大屏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AZC-(2012)公字第0003号
二、招标内容
1、DLP大屏系统,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备、主辅材的供应,施工安装,系统集成(含原有设备),调试,检测,验收、培训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全过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并接受监理方及系统集成商的管理。(详见招标书)。
2、交货日期: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
3、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提供海安地税开具的统一发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支付相关款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合同见证方。
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运行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通过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5%,剩余5%三年后支付)。
4、交付地点:海安县城市管理局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资质条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二级(含)以上
或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
(3)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4)主要设备(DLP大屏、UPS电源)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保证期应达到三年),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原厂承诺函(原件).
(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交费证明。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00 元。
四、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12年3月1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7日下午2:00起-2:30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开标时间:2012年3月7日下午2:4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0513-88897064 (传真)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城管局
联系人:赵晓东 0513-88891960
信息公布网站: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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