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护理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全自动多画面录播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16号(总第18号)
二、采购项目:
标段 |
项目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A |
护理设备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B |
多媒体教室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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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多画面录播系统 |
三、报名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六、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2、A标段护理设备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应包括投标产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B标段中全自动多画面录播系统要求:投标时附生产厂商提供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原件或复印件、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的全自动录播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全自动录播系统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原件或复印件、全自动录播系统自主创新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A标段护理设备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9:00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十六号(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A标段:人民币3000元整;B标段:人民币5500元整;(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3)。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7010112011010000044
开户银行:安阳市商业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0372-2191515
报名电话: 0372-2196118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http://www.anyang.gov.cn/
十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四、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