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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公安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2-02-27 来源:湖南郴州政府采购网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汝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安局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2)招标编号:CZJJZG2012-006
(3)招标内容及范围: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汝城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3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2.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2010或2011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
2.8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防资质证书
2.9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信息产业部(现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2.10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摄像机、存储服务器和液晶拼接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12购买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备注: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经2010年或2011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防资质证书、信息产业部(现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的原件参与投标,供评委审查,否则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2010年或2011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⑤2010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⑥投标代表身份证⑦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防资质证书(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 采购人名称:汝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973261886
5.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附2聚贤庄院内(郴州市财政局培训中心对面)
项目联系人:朱楚林
电话/传真:0735-2113086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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