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委托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2】6号),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电视台摄编设备的招标事宜。为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标的时间、地点:
项目名称:摄编设备
招标编号:HLZC [2012](公)招字第6号;
交付标的时间:4月1日前
交付标的地点:贺兰县电视台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国内注册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检测报告、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质量认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5、投标人所投电子办公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领取标书时间、地点:
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分(节假日除外),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财税中心后楼二楼,贺兰县财政局楼后);
答疑时间: 2012年3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分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财税中心后楼二楼,贺兰县财政局楼后);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以电子邮件或U盘拷贝 (E-mail:1412249721@qq.com)的方式发出,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公司电子邮件的地址后,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如投标供应商要求邮寄,则须支付人民币50元的邮寄费)。
《招标文件》索取联系人:李金萍; 联系电话:0951—8071367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李金萍 电话:0951—8071367
六、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马 丁 张敏芳0951—8081505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王生贵 丁金虎0951—8071389
七、本次采购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贺兰政府门户网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