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采公标【2012】5号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横林人民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及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武进区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横林镇横洛东路东侧、中吴大道南侧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招标工期180天)
3、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 |
横林人民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及机房建设工程 |
施工 |
公开招标 |
140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注册建造师、安全员报名的条件:(1)现项目经理已换为注册建造师, 根据省建设厅对注册建造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壹级、贰级)其承接工程范围原则上只能承接一个工程,如需参加第二个工程投标,必须按照《关于注册建造师在全市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常建〔2009〕175号)有关规定办理手续。(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现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报名申请书》时,必须按照工程规模的要求申报相应的安全员(5000万以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不少于2人;1亿以上不少于3人),资审时需携带安全员C证等相关原件资料。且申报的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具体查询可登陆投标单位所在地安监站建筑施工企业A.B.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查询。
5、其他投标条件:
(1)、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账号:1105021209000129324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财务室(615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换取),交易管理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财务室(615室)审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至少缴至2011年12月份);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5、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证书;6、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7、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证书;④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⑤法人委托书(格式必须按附件要求,经企业工商注册地公证处公证);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⑦安全员C证;⑧《报名申请表》。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8 、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业务二科(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四楼409室)联系人:奚晓琪、潘文杰、张颖。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②资审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9:30前签到(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7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三楼308室)
9、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0、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2012年3月12日下午14:00时;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业务二科(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四楼409室)。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三楼311室);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2日下午14:00时
12、开标时间:2012年3月22日下午14:00时
13、本工程的中标单位须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签订施工合同。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常州市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1#国泰新都3幢601-604室
联系人:李刚清 联系人:吴丹
电 话:13813652068 电 话:0519-88163189
传 真: 传 真:0519-88163189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单位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3、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之后,公证书证词如下:“兹证明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X(地点),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附件:
武进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企业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并作为本企业不良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拟 投 入 的 施 工 人 员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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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分类 |
姓 名 |
职 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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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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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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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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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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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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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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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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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 格 |
数 量 |
国别产 地 |
制造年 份 |
额定 功率KW |
生产能力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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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近三年已完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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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结构型 式 |
层数 |
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
质量评定结果 |
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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