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编号:JZC201206。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绩溪县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及安装,采购预算40万元,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安防三级资质,具备从事电子警察设施工程生产制作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
3.具有 2010年至今已完成的电子警察系统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4.具备售后服务能力且在华东地区设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
2.投标保证金应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汪鹏程 联系电话:13966164398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粮食局大院内)
联系人:程克云 胡奇勇 联系电话:0563-8166637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