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广播电视台关于洛阳广电中心消防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363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广播电视台的委托,组织的公开招标“洛阳广电中心消防系统”(洛政采购中心[2011]451号)项目因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451-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广电中心消防系统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2006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类消防工程业绩;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有良好的施工经验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图纸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原已购买“洛政采购中心[2011]451号”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免费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3-23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