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及采编周边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
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摄像机及采编周边设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AZC-(2012)公字第0012号
二、招标内容
1、广播级高标清摄像机 1套
2、专业级高标清摄像机 1套
3、便携式摄像机A 3套
便携式摄像机B 1套
4、LED新闻灯 5套
5、三脚架 4套
6、采访话筒 8套
7、专业相机 1套
8、DV电动摇臂 1套
9、摄像轨道 1套
(详见招标书)。
(三)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2周内
(四)付款方式:设备交付验收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付款90%,设备运行正常其余款项六个月后30日内付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2)投标人须为所投标摄像机等设备的经销商, 中标后应提供相关中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出据的设备质保证明原件。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0元。
四、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12年3月21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27日下午2:00起-2:30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开标时间:2012年3月27日下午2:4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0513-88897064 (传真)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陈 琪 0513-88859012
徐世华 0513-88859027
信息公布网站: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6日
附件:摄像机及采编周边设备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