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名称:第五演播室背景屏幕系统所需设备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0627-QB120407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4日,每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906室。
6.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3)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显示单元、等离子屏和显示系统处理主机等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进口设备须有完备的进口手续(开标时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5)除由生产厂家声明保证负责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外,投标方应在青岛有售后维护队伍,随时提供迅捷服务和技术支持。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27日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
8. 投标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四楼会议室。
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3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四楼会议室。
11.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投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如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2年3月14日16:00时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电话:0532-80973929/85970139
传真:0532-85970139
联系人:王亚男 王雪梅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京路支行
帐 号:3803021409210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