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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游客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2012-03-16 来源:安徽黄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建设

  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游客中心智能���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游客中心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说明:由于本工程招标失败,现决定重新公告,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游客中心智能化工程

  1.2项目审批: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 标 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1.4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风景区南大门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500m2

  2.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且近两年内具有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8时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费200元。

  4.2报名地点:黄山风景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姚全红;联系电话0559-5561704)。

  五、报名资料:

  5.1黄山市内企业在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投标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其任命文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为依据)。

  5.2黄山市以外企业在报名时除需提供第5.1项资料外另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外企业须出具省级);

  2)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近两年无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证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3) 拟投标的建造师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5.3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为A4大小并每张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方有效;投标人需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开标前,评委将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提供资料不符要求者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4招标人预计在公告结束后一星期内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 本公告在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http∕∕www.hszgj.cn)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http://www.act.org.cn/)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山风景区南大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59-5580296

  代理单位: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王小妹 邹贵强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9-2525299

  报名单位:黄山风景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姚全红 联系电话: 0559-5561704

  八、监管部门

  黄山风景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9-558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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