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名称: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2、编号:乌政采[2012]公3号
1套、视频设备1套等设备及安装、摄像机1台、笔记本电脑8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视频编辑系统1套、录音笔1支等相关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防范设计施工资质。
四、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表》,招标不收标书费。
五、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投标的供应商在2012年4月5日8:30至10:00到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乌兰察布市财政局111房间)进行资审,未按要求提供资质原件(投标资格要求的资质)或未在规定时间资审的供应商均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和开标时间、地点
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2012年4月5日14:30至15:00在开标会场递交投标书,15:00开标,逾期视同放弃投标。地点: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新区)。
七、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联系。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在峰
联系电话:0474-8326242 13948493998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13789545582
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