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暨南大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21156HG005J
二、采购项目名称: 暨南大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组1:45万元;包组2:60万元;包组3:100万元;包组4:196.03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
注:具体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4、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5、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包组1: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台式电脑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
包组2: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
包组3: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台式电脑、彩色打印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
包组4: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
4.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3月16日起至2012年4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4月10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62791616 电话:/
传真:020-83309916 传真:020-3763 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