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川沙分区指挥部弱电系统项目

2012-03-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浦东公安分局川沙分区指挥部弱电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012-3-003)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弱电机房系统和弱电桥架及管线,预算金额为191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按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前期参与本项目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详细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3项条件同时具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仅接受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中小企业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的,在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必须按规定完成中小企业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9:30时至2012年3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预审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预审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27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5:30)

  2.预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请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浦东公安分局川沙分区指挥部弱电系统项目报名,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

  (2)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五、招标文件领取

  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浦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右下角下载招标文件等,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标书说明及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 高伟 联系电话:(021)38460091 传 真:(021)6854211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查看原文>>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