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在内;
2、投标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5年来(自2007年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调试等经验;
4、投标人近两年(2010年、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无亏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6、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7、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土建施工、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参与并现场安装调试试验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必须是曾经担任过同类型设备上述经验的技术指导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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