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ALQZB201201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临泉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临泉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临泉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临泉县境内
2、建设规模:新建200个监控点位和10个治安卡点监控,全部采用高清网络摄像机。
3、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200个新建监控点位和10个治安卡点系统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合同期限内的日常维护等内容。
5、合同形式:系统建设所需软硬设备(包括系统平台、前端供电等)经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完全响应需求,项目完工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月按监控点数和治安卡口数目支付供应商费用。
6、合同期限:项目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年。
7、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项目说明
投标人采取全部购买服务的方式,系统资产所有权属中标人所有,系统建设所需软硬设备(包括系统平台、前端供电等)经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应完全响应建设需求,建设完工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政府按月按监控点数和治安卡口数目分期支付供应商费用。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光纤通信网络的运营商,且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本地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运营商必须有自己的光纤通信网络。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获取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3、提交资料:
(1)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本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只有符合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供应商,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 4 月 10 日 9:00 时
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2、不符合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或逾期送达的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临泉县城�阳西路94号(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联系人:王森
电 话:0558-6405692
传 真:0558-6405671
招标人:临泉县公安局
地 址:临泉县前进中路66号
联系人:李传经
电 话:0558-6512405-4674 139567576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清河东路360号
联系人:白天红
电 话:0558-2171597 18955806720
传 真:0558-2171596
监督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640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