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第四中学委托,就电子监控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HZC(2012―16询价)。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电子监控系统,1套。详见询价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本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纳税、类似业绩[附近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从2012年3月21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报名时需带相关资质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五、报名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临河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113或115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七、联系人:常志强、姚晓琳。
八、 联系电话: 0478一8319737 传真:0478一7901901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