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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广播级全自动录播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2012-03-2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广播级全自动录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广播级全自动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1-3048-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1-3048-Z01 650000 0 0 65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0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广播级全自动录播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东风大街293号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二十一、交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另: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级机构认定的“全自动录播系统”测试报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智能导播系统测试报告。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质 
二十四、售后服务:1、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及培训 2、提供完善教学计划、培训、授课服务 3、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上门服务 4、保修期:3年原厂保修 5、质量保证期:承诺3年质量保证 6、备品备件(质保期以外):承诺提供3年原型号零配件 7、在长春市内设有常驻机构,有专职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明示维修人员技术力量)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项目负责人:赵冬辉
联系电话:0431-87629187、13194357772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93号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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