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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新营中学弱电工程及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3-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日照市新营中学的委托,就其弱电工程及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新营中学 联 系 人:常军峰

  联系地址:日照市新市区 联系电话:0633-877633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 杜以娟 吕红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uangyilin@qdbidding.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5320104000122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弱电工程及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1-2084

  招标项目内容:网络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广播系统、电话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 ,具体包含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服务器、IP广播服务器、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UPS、双绞线、服务器机柜)等主要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书。

  4.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12日14:00-14: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2日14:3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4月12日14:3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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